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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外破原因及防范对策

发布日期:2022-04-26 点击率: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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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工业作为基础性公用事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而电力设施,尤其是输电设施,因其点多、面广、线长,长期暴露野外,极易遭受各种外力损害。据统计,安徽省某供电企业从1996—2001年6年间因外破引起线路故障跳闸有12起,占总故障数的39.3%。在2000—2001年2年间因线路器材被盗所造成的缺陷、障碍等危及线路运行的隐患也高达52起。
    1 造成输电线路外破的主要原因
    (1) 近年来城乡经济发展较快,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房现象较为严重,造成输电线路导线与房屋的垂直距离或水平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可能发生瞬时接地或跳闸事故;也有一些是建筑施工时误碰电力线路而造成跳闸。
    (2) 因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开山炸石者不乏其人,石块击中导线,致使导线断股,甚至击断导线,造成线路被迫停运。
    (3) 在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植树,为线路安全运行埋下了隐患。在恶劣天气作用下引起事故跳闸。
    (4) 春、秋季节,在输电线路附近放风筝,风筝线缠绕在线路导线上造成跳闸。
    (5) 向线路抛掷铝箔线或胶质线、铁丝等物,造成线路瞬时故障跳闸。
    (6) 午收季节,农民在输电线路下焚烧麦秸杆,释放的高温烧断杆塔地拉线,引起导线短路、线路跳闸。
    (7) 线路杆塔塔材被盗事件时有发生,尤为突出的是农网改造工程,严重影响了农村电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以及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2 暴露的问题
    (1) 线路沿线农民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为图眼前利益铤而走险,违章建房、开山炸石,甚至对农网线路的偷盗行为时有发生,对其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置之不顾。
    (2) 法律宣传不到位。《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保护电力设施的法规宣传力度不够,需要电力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不断努力,做好电力法规的宣传。
    (3) 电力部门指派的群众护线员没有真正发挥其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工作没有做到位。
    3 防范措施
    (1) 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首先,领导要重视,做到组织上有落实,思想上有位置,行动上有措施。其次,各供电企业应从3方面作为切入点,即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做好沿线群众的工作和建立严密的巡线制度。
    (2) 要掌握重点,有的放矢,把事故和不安全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保护区内违章建房、违章植树、开山炸石一直是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三大隐患,也是线路运行人员巡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群众义务护线员作为电力设施保护的补充力量,不仅要按月巡线,发现小缺陷及时消除;还应根据季节特点和所在线路实际情况,主动增加巡线次数,及时向主管单位反馈线路情况,做好防范措施。
    (3) 加强与地方政府 的协调配合。
    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存在偏见,认为电力设施保护是电力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一些执法单位对保护电力设施也缺乏积极性,导致电力设施屡遭破坏,不能迅速调查侦破,打击力度不够。为此,作为预防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措施之一,淮北供电局出台了《淮北市市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奖励办法》,对在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调动有关执法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还将每半年召开一次防范、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的研讨会,及时总结通报相关单位各自工作情况和信息,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积极性。
    (4) 加大电力执法工作力度。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公安机关交流情况,沟通信息,注重防范,遏制外力破坏案件的发生。
    (5) 深入开展电力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电力 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电力法规除电力部门通过适当的办法宣传外,地方政府应将其列入社会普法内容进行深入宣传。沿线群众法制观念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电力保卫部门、巡线员、群众护线员要做学法、用法的模范,更要做好宣传法律、法规的带头人。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广为宣传,使沿线群众家喻户晓,同时,在关键地段要多设立警示牌和警告牌。
    (6) 加强对群众护线员队伍的动态管理,组成
    一支能深入基层,熟悉乡情的以农电站员工为主的护线员队伍。群众护线员是对专职护线工作的一种有益补充 。对于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对于不按合同规定护线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依法解除合同。同时电力运行和保卫部门定期对群众护线员进行线路结构、巡视重点、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提供交流经验的机会,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护线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防止和遏止输电线路外破的发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本着行业管理与治安管理相结合、行业管理与群众护线相结合的原则,还需要坚持不懈去做许多说服、教育和宣传工作,使沿线群众爱线、护线意识得到不断提高,努力营造“破坏电力设施为耻,爱护电力设施为荣”的良好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限制外界一切损害输电设施的不安全因素,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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